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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大学生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通过参加本次大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的目的。展示大学生在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领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自主创新与设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加强了对学生创新设计的个性化培养,为培育创新型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竞赛对象为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 参赛高校应通过校级竞赛选拔参赛队伍;
2. 每所参赛高校须指定领队1名,领队须由教师担任;
3. 每支参赛队由3-5名学生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
4. 每支参赛队只能提交1份作品,并给作品命名;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主题内容包括:
1. 数字工业设计大赛(包括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机电工程设计、工程分析计算、工业仿真、数字工厂、数字制造,模具设计、数控编程等);
2. 数字人居设计大赛(包括数字城市、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规划设计、BIM设计、室内外设计、环境景观艺术设计、智能家居等);
3. 数字文化设计大赛(包括文化创意、数字艺术、新媒体艺术、微电影与动漫、游戏设计、数字旅游等)。
竞赛方式:
要求各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作品并给出PPT说明,由专家评委会对参赛作品从结构设计、方案分析等进行评分,各项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校赛:2020年6月中旬
省赛:2020年6月15日-7月31日
(视疫情防控形势可能调整)
2.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指导老师于2020年6月6日前将《竞赛报名表》(附表2)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956610042@qq.com。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辽宁省大学生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校级选拔赛由国际商学院艺术系主办,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组织形式
1.按照竞赛要求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确定参赛队。
2.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提交作品,疫情期间统一采取网上提交作品的方式。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三维数字化建模设计说明书编写要求
(1)设计说明书封面
必须注明团队名称、作品名称、参赛学校、参赛队员姓名、联系电话、专业、指导老师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除封面外,其余页面均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学生等信息。
(2)设计说明书的内容
应包括三维数字化设计作品的概念设计、方案的构思。要求配有方案效果图;如果可能,可以利用仿真来增强视觉效果。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方式:专家评委会对设计模型进行现场评分,现场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取得平均值,各项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评分标准:包括设计理念、模型结构、仿真效果等方面,各个方面所占权重由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商议协定。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其中:
1.学生奖:学生奖设总成绩奖和专项奖,总成绩奖按得分排序,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若干设置;专项奖设“最佳创意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队获一、二等奖的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数据工作完成后,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18018985757
电子邮箱:956610042@qq.com
(二)选手须知
各参赛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2.临时换人或队员冒名顶替;
3.在竞赛中透露了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名称和个人姓名的信息;
4.参赛选手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和物品进入比赛场地;
5.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在现场书写和传递任何资料给参赛选手;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展览等权利。
3.其他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