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会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向科研平台负责人提出参会申请。科研平台负责人需统筹考虑本年度参会人员安排,妥善安排参会人员,选派学术骨干教师参会。
2.申请人应提前至少7日向部门负责人侯院长提出参会申请,申请通过后,将截图、会议信息(需包含会议介绍和具体会议流程)以及会议邀请函发给参会科研助理张雅欣。
3.打开OA系统,点击科研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审批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会议信息和会议邀请函),最后点击提交。
4.参会期间,请按时出席并留好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为:照片小于0.5M,至少2张,视频小于10M,同时应保证画面足够清晰;照片(为必须提交项)或视频中需呈现申请人在现场参与的情况。如为线上参与形式,应呈现申请人侧面以及观看参与线上直播内容的完整画面。
二、参会后材料递交
1.参会后一周内,参会人员需在平台内部进行分享,同时填写两份《表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活动信息反馈表(2023制)》,到院长处签字盖章后递交至学院科研助理处,经学院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将签字盖章的pdf反馈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科研系统。同时将此压缩包和《学术交流信息统计表》发给参会科研助理。
(参会申请流程采用线上,会后反馈流程采用线下纸质方式,相关材料请在外国语学院工作二群QQ群内自取。)
三、其他说明
1.科研平台机构运行经费目前只报销参会费,参会人的食宿费和差旅费可以从自己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里走,需要提前和项目负责人沟通,经允许后可走科研项目经费报销。
2.有关于科研分数,国内会议参会5分,国际会议10分,宣读论文仅认定纳入论坛举办主题的主旨论文,分论坛或平行论坛不算。
3.可计入科研工作量的会议论文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收录的或被专业数据库收录的会议论文,未参加会议则不予认定。(详情见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4.本年度所有的参会信息,请参会人员及时录入科研系统,同时注意提交相关参会材料的时间和份数,材料不全的参会记录将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