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第二届辽宁与日韩经贸合作论坛征文通知

第二届辽宁与日韩经贸合作论坛征文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社科联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

作为本次学术活动年会承办方之一,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中日韩经贸合作与发展研究基地拟定于2022年10-11月举办第二届辽宁与日韩经贸合作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开放 创新 合作 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2〕10号)要求,现开展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参考范围

1.RCEP框架下辽宁省与日韩经贸合作问题研究

2.RCEP框架下辽宁省与日韩共建产业链和供应链研究

3. RCEP框架下辽宁省与日韩金融合作问题研究

4.RCEP实施与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互动发展研究

5. RCEP框架下加强中日韩经贸合作

6. RCEP框架下中日韩数字贸易发展问题研究

7.辽宁省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的机遇与应对策略

8.RCEP框架下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路径选择

9.辽宁与RCEP成员国产业对接合作问题研究

10.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中日韩FTA“双区联动”研究

11.辽宁与日韩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研究

12.辽宁高质量引入日韩资本的对策研究

13.推进中日韩+X合作研究

14.其他相关自拟选题

二、征文对象和成果时间界定

1.征文对象: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2.成果时间界定:2021年6月—2022年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三、成果要求与受理评审

1.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2.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次征文由中日韩经贸合作与发展基地整理汇总,报省社科联评审。

4.经评审入选会议成果由省社科联颁发证书,并择优收录入省社科联成果文集。

四、稿件要求

1.所投稿件必须符合辽社科联发《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的通知》文件及其附件要求(见附件1)。论文研究内容及题目不限于以上征稿主题。

2.投稿截止日期:2022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征文作者须在征文投稿截止日前将征文及学术年会要求填报的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一并交齐(征文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五、征文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jiaoshi202245 @163.com

联系电话:  0411-86208233(张老师)

 

 

附件:1.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2.2022年学术征文申报表及格式要求

3.征文活动材料提交说明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中日韩经贸合作与发展研究基地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