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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近期已发布,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课题立项工作,请各部门精心组织,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落实觉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干东北、辽宁、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大连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评审后按照重点(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予以立项,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人员要求
   1.《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指南》分为7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的若干题目为本年度课题主要研究方向。申报者应结合本人所在科研机构、科研团队或筹建硕士点的研究方向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直接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凡与专业或研究方向无关、随意选题者,不予推荐。
   2.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
   3.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市社科联2018以前年度研究课题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4.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5.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
  (二)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部分委托专题课题和县区专题课题有研究时限要求,详见《课题指南》。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到前一年度。
   4.课题结项时,需提次最终研成果及成果精华版(咨欢建议稿,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并且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具体要求以结项通知文件为准。
   5.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参与研究课题相近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纸质版1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电子版1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2.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1式4份(实名2份,匿名2份);电子版做成1个文档,格式为Word或PDF,1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所有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4.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套材料按照《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装订成1册。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审查合格后,报送科研处。
   五、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1:00。
   联系人:秦锋祥  86208740(8042)   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
   3.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