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教育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廉政自律意识,坚决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近日,学校党委、纪委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廉洁自律责任状》,组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辅导员签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责任状》是学校党委、纪委与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责任约定,涵盖“一岗双责”、廉洁教育等关键环节,明确了部门负责人在廉洁自律方面“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廉洁自律承诺书》是党员干部基于自身责任与纪律要求,向学校党委和纪委作出的庄严承诺,内容涵盖政治立场、工作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始终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根针不拿、一分钱不要、一顿请不吃”的“三个一”廉洁要求,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打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学校党委、纪委每年与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辅导员等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通过日常教育与自我约束,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实现各部门风清气正,确保全部干部廉洁自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供稿:党政办公室
初审:程立峰
复审:张靖
终审:赵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