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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党外人士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和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制度

为充分调动党外人士参与学院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力量,推动学院事业的更大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工作会、党政办公会、处级干部年终考评等有关重要会议或活动,邀请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参加。

二、中共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院级领导班子和民主推荐院级后备干部等重要会议或活动,邀请民主党派组织和党外人士列席参加。

三、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机要文件阅读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需要,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或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四、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发送到民主党派。

五、各党外人士就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登记,送有关院领导批转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相关部门应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反馈给民主党派组织,同时告知党委统战部。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