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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扎实有效开展党员评价工作

中央在《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党员评价工作,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党员队伍。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的表现和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表现,以事实为依据,找准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既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目的在于提高和进步。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民主党派人士和群众的评议意见。对较差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做好团结、凝聚工作。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一视同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员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照党的纪律、对照学院的规定,客观地评价所有的党员。
  全员参与,全面评价。学院党委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及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党员的要求,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设计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党员评价表》。在党委的监督和指导下,以党总支为单位,对党员进行全员评价。评价的基本内容共分十项:一是工作态度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二是为人师表,思想积极上进,实事求是;三是廉洁自律,不贪不占,不图私利;四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所有规章制度;五是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六是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七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八是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九是教学、科研考核达标;十是认真接受群众路线教育。每项设最好、好、较好、一般、较差5个评价等级,每项满分10分,每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降2分段,每人共计100分。
  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党员评价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价、组织谈话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是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进行党员标准教育,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评议做好准备。二是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四风”和“四个问题”,围绕评价内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找出问题和差距,分析产生的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三是民主评价。党总支或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自我讲评和互相评价,党员个人只提问题和差距,党员评价不评功、不摆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通过民主评价表,为党员进行打分,每个党总支推举3名较差党员,鞭策后进。四是组织帮扶。党委要求各党总支要对较差党员的表现形成文字材料,拿出帮助措施,确定工作目标;党总支要为较差党员每人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其改正缺点、弥补不足,达到帮助目的;要定期将帮助教育情况以总支为单位报学院党委;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校领导要严格把关,监督和指导较差党员所在部门做好工作。对于较差党员的帮助教育效果不好的部门,要追究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