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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近三年学习标兵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征集近三年学习标兵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涵养“刻苦学习、文明向上”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拟编制《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习标兵事迹文集》,现面向各学院征集近三年荣获“学习标兵”称号的学生的典型事迹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征集范围

各学院在校生中荣获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学习标兵”称号且表现突出的学生的事迹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材料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内容涵盖学生的基本信息、个人荣誉、突出表现,采取写实手法,使用第三人称表述。字数在1000--1500字左右。

2.材料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院、专业、年级、班级、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并附个人照片(单人照,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1M,分辨率1024*768),照片要充分展示学生本人的精神风貌。

3.材料一律用WORD编辑,A4版面,上下边距2.54㎝,左右边距3.17㎝。正文题目用三号黑体居中,文中小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为单

行距,并以“XXX学院学习标兵+学生姓名”命名。

4.材料的具体写作格式可参考附件2

三、数量要求

各学院需从每学年评选的学习标兵中遴选5-8人,上交其事迹材料。艺术学院需按每学年3-5人上交材料。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的学习标兵事迹材料上交时间为:2023410日至510日;

2022-2023学年的学习标兵事迹材料上交时间为:20231110日至1210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与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审定要上报的学习标兵的事迹材料,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材料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推广性,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2.各学院需将学习标兵事迹材料征集汇总表(附件1)盖章后报送学生事务部,同时将学生事迹材料(含照片)、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luibe_xsc@luibe.edu.cn

3.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学习标兵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录用。届时将通报各学院材料的上报和选用情况。

4. 各学院学习标兵事迹材料的上报和选用情况将纳入年终学校对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考核中。

此通知。







附件1.学习标兵事迹材料征集汇总表

附件2.学习标兵事迹范例







学生事务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