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加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下称三省一区)教育交流合作,着力提升区域高等教育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在全国教育大会、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在东北及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以及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以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重点,以深度协同和全面合作为抓手,推动三省一区高校开门办教育、开放办教育,充分发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优势特色,为实现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三省一区普通高校全面深化制度创新,推动开放办学,加强省际、校际、校地、校所、校企合作取得重大突破,省际校际间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平台开放、协同创新、对外交流等工作全面推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构建三省一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支持三省一区相关高校组建合作联盟10个左右、跨学科专业联盟30个左右;联合共建校地校企研究院50个左右,联合申报重大科研平台10个左右、重大科研项目30个左右;联合建设跨省跨校高水平教学团队100个左右、课程教学示范中心10个左右、“四新”建设联盟10个左右、教师发展中心10个左右;支持高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教育合作平台10个左右,联合与东北亚、“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建立高层次教育合作项目30个左右。组织500名左右高水平教师在三省一区高校开展互聘任教活动,30万名左右大学生跨校修读1000门左右精品课程。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生联合培养

  1.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三省一区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强学科设置的科学性、针对性,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交叉学科。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省际、校际和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紧缺人才。

  2.联合开发教学资源。以三省一区同类高水平院校、学科专业为引领,组建省际、校际教学合作组织,加强精品教学资源省际平台建设,联合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联盟,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一流课程,协同开发精品课程、案例、教材等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3.深化培养模式改革。以三省一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为依托,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互联网+”与教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以及学科专业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制定省际、校际联合培养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考核,确保联合培养质量。

  4.建立学分互认制度。推进三省一区高校学分制改革,完善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制定学分认定转换管理办法,为联合培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动教师互聘

  5.开展教师互聘交流。通过省际、校际教师互聘、干部挂职、跨校组织创新团队等方式,解决三省一区高校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组织跨校创新团队研究真问题,着眼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

  6.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三省一区高校高水平教师在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举办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毕业实习指导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省际、校际交流,提升三省一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7.深化交流制度创新。支持三省一区高校结合实际,制定跨校互聘教师管理制度,完善交流教师工作量计算、绩效考核和酬金发放办法,激发高水平教师参加省际、校际交流的内生动力。

  (三)推进协同创新

  8.推进平台共建共享。狠抓创新体系建设,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三省一区联合共建一批校地、校所、校企研究院,打造一批高水平重大科研平台,打破省际、校际壁垒,实现平台资源共享。

  9.联合申报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三省一区高校科研优势,会同有关科研院所、地区、企业联合申报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提升高校整体核心竞争力。

  10.增强协同创新实力。以三省一区高水平大学、学科为基础,建立科研合作联动机制,加强基础研究,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开展省际、校际协同攻关,勇于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充分发挥高校新型智库等平台作用,联合开展理论创新和应用对策研究,提升咨政建议能力。

  (四)促进国际交流

  11.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三省一区高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主动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学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

  12.实施三省一区来华留学计划。支持三省一区高校共建一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品牌专业和品牌课程,联合举办“留动中国”等品牌活动,扎实推进来华留学工作。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统筹领导。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建立加强开放办学工作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加强对省际、校际合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开放办学管理平台,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管理维护。各相关高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合作项目实施。各相关高校要在本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分类别分层次成立高校合作联盟、跨学科专业联盟,深入推进省际、校际合作实施工作。

  14.精心组织实施。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建共管省际、校际合作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开放办学信息化水平。各高校要积极推动制度创新,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充分发挥三省一区高水平大学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开放办学向纵深发展。联合组建三省一区专家库,实现高等教育各类评审评估专家资源共享。

  15.加强督导考核。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分别建立督导考核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区域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充分调动高校加强省际、校际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改革目标落地落细落实。

  16.营造良好氛围。三省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要围绕推动开放办学、强化制度创新方面的重点工作,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及时发布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平台开放、协同创新、对外交流等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新模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辽宁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