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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使用的管理规定

 实验中心是学院实验教学的基地,为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验中心进楼时间为每次课前10分钟,其他时间不允许随意出入。1-2节课8:05开始进楼,3-4节10:00开始进楼,5-6节13:20开始进楼,7-8节15:10开始进楼,9-10节17:50开始进楼。
    二、凡进入实验中心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机动车驾驶证、出操卡等)。迟到及违规违纪学生需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三、禁止在走廊及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
    四、严禁穿着奇装异服.穿着坎袖、背心、鞋拖、拖鞋等学生不准进入大楼及实验室。
    五、禁止携带食品、饮料、水等进入实验室。
    六、禁止在实验中心大楼内吸烟、吃口香糖及随地吐痰。
    七、禁止在实验室内玩电脑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登录与课堂教学无关网站。
    八、禁止在教学仪器设备、墙壁及桌面上乱写乱画。
    九、严禁未经任课教师及中心管理人员允许,随意开启电源开关、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等。
    十、学生不得在实验室内私自使用电源,包括电池充电,笔记本电脑充电,手机、MP3、MP4充电。
    十一、严禁学生私自乘坐电梯。
    十二、升降窗帘要轻拉轻放,开窗时不得将窗帘降下,防止风大将窗帘刮坏。
    十三、学生出入实验室,须轻开轻关,禁止用手推门玻璃。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规定,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各种设施及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者将要求按价赔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本规定由教务处、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