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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教学中心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实验中心有关实验室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与全中心人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努力做好示范中心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积极响应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积极配合教学安排做好实验室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课顺利有效地进行。

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该岗敬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四条 掌握实验室各类器材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质量。

第五条 负责中心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的准备,精心管理、维护、保养中心仪器设备,做好实验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认真管理教学中心的教学资源,保护好中心的各类资源,防止流失。

第七条 及时对受损机器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教学课程、科研工作不受影响。

第八条 做好实验室设备变更记录、维修记录和使用记录,以及保管好设备的文字资料和软件资料。

第九条 监督学生严格依照规章制度使用示范中心资源、设备,做好各类管理登记表格的填制和整理。

第十条 落实示范中心的文明建设,负责实验室的水、火、电、气、毒等的安全及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证完成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积极响应领导参加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参加示范中心各项培养培训工作,提高自身修养和知识水平。

第十二条 对实验室设备应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锈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丢失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