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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文件

 

 

辽委高[2004]11

 

 

 

 

 

 


关于在高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学生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好在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2004届高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艰苦奋斗的统一。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为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从现在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组织应届毕业生党员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

二、活动内容

在高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毕业生党员同志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支持西部、开发西部的自愿者;做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做文明离校的倡导者;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好事;与在校的特困生结成帮扶对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献计献策,为母校的发展建设提合理化建议;在校园植纪念树,与在校生党员进行火炬交接,提升对党的认识等等。活动也可以不拘泥于上述形式,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上述活动也不要求各校面面俱到地开展。

三、评选条件

本次活动将以评选一批在开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毕业生党员为结果。评选出的“2004年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将在七一期间表彰。参加“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的2004届毕业生党员,必须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带头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此次活动中,认识高,行动快,立意新,反响好。

四、组织领导

开展“树当代大学毕业生党员形象,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是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要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活动。本次活动由各校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在评选优秀毕业生党员活动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优秀毕业生党员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已被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要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五、具体要求

1.推荐名额:本科院校2名,专科(高职)每校1名。

2.各校按要求填写《2004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于620日前报送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干部组织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3.《2004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4.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党员的学生,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辽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名单。

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党员的学生,由               附:2004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

 

 

 

 

 

             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04年4月13

 

附件下载:2012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