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名额分配
根据分配名额每个学院应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人或标兵候选人1人。学校团委将择优推荐1至2人,经学校统一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团省委将各高校推荐上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和综合评价,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报工作继续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二)请各二级学院即日起组织开展本院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于4月17日前将候选人的相关纸质版材料(附件1、2)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压缩邮件名称示例:XX学院2022年度自强之星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联 系 人:郎金花 周昊聪
电子邮箱::tw86208663@163.com
附件:
1.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表
3.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候选人情况
共青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