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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11日—20191231日毕业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请之日前,已在大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在旅顺口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二、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1.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方式。

2.租房补贴按照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

3.购房补贴针对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别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4.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别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可以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加盖单位公章,A4纸单页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原件一份

5.申请之日前,在大连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注意:上述6项材料为纸质版。

7.《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信息申请表》为电子版(准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卡号),发送到lsrc2230@163.com

四、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查验。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学历、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意见等情况进行认定,初审合格人员将在旅顺口区政务服务网(http://www.dlls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20509-20220515日。

3.住房查验。区住建部门进行住房查验并在旅顺口区政务服务网(http://www.dlls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20613-20220619日。

4.实施保障。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发放。保障开始计算日期为20227月起。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购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提示:住房查验公示期满后,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方认定为合格,故申请购房补贴的,须在住房查验公示期满后购房。)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4181400

人:咸哲

联系电话:0411-86208267 8045

报送地点:办公楼320


附件:

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