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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网络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17

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2017年学校继续组织实施校级在线网络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教学、教辅部门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工作者。

二、培训时间

2017111231日。

三、培训内容

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的在线学习资源包括:50门在线培训课程(2017年更新)。(具体课程列表可登录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网络平台)

四、培训方式

1.在线学习的时间和地点不限,学习的课程门数和课程内容不限,但需在校内选课并报名。每门课程学习的时间均于20171231日截止。

2.参加学习的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移动终端,登录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的个人中心,进行选课学习,课程选完后可以参加在线讨论和完成作业。具体学习方式请参考《校级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指南》。
  五、培训考核及要求

1.在线学习采用学分制考核,即参训人员须在本考核年度内(本年度11日至1231日),自主选择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的学习资源,课程的种类、数量和内容不限,累计达到8学分即可通过年度培训考核。

2.参加在线学习,可通过以下项目获得学分:学习在线课程视频、网络公开课、公开选修专题、参与主题讨论、资源分享、高师社群活动、网络投票,调查问卷、有奖征文,提交作业或参加作业互评。具体各项目赋分标准见附件《学习指南》。

3. 20171月以后入职的新教师,需要登录校级在线学习中心注册账号,并根据所在岗位从下列2门课程中选择1门课程学习:

ID

课程名称

377

高校新教师的教学实践技能培训(张斌贤、金盛华、姚小玲等)

812

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屈林岩、刘建军、何旭明、贾海利等)

 

 

4.若需获取网络培训证书,其中5学分须通过完成一门课程的三个环节获得,即视频学习、教学活动、作业三个环节在网络平台上均显示绿对勾,才可自助打印网培中心签章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电子证书)。学习优秀者通过全国选拔可颁发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获取证书的具体学习要求和流程见附件《学习指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参训人员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及其主管领导的年终考核指标。个人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年终教学考核不得评A档;部门5%以上(含5%)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主管领导不得评A档,具体赋分标准以考核方案为准。

    请老师们充分利用校级在线学习中心网络资源,自主选课参加学习,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内线8045、外线86208267

                                         

                   人事处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