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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方式按照以往要求,征文截止11月21日;申报课题截止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 (科技)处、党校科研处、社科研究机构 (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全市社科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共同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和党的二十大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重大成果,紧密结合大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化思想认识,深入研究阐释,着力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1.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指南》(以下称《指南》,见附件1)设定的42个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大连实际和自身研究专长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围绕《指南》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3.申报形式分为两类:(1)理论征文原则上要围绕《指南》方向开展研究,题目可自拟。征文活动结束后,将评选表彰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文章,对获奖征文予以市级课题立项结项,并在大连日报择优刊登。(2)围绕指南方向申报市社科联常规课题立项,市社科联将按要求组织立项评审,并纳入2023年度常规课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大连市情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3.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提交理论征文成果不受此限制。

(二)研究要求

1.常规课题申报参与市社科联统一立项评审,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理论征文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有100-300字的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同时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

3.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引用的观点和数据要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1.常规课题立项。《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课题研究佐证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及获采用、批示的成果)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在对课题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基础上填写《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一式1份。

2.理论征文。理论征文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式1份;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在对征文成果审核把关基础上填写《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征文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一式1份。

3.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4.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联系人:王庆、孔翔宇     联系电话:8042(内线)   附件内容可转至科研部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