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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提升大连示范带动作用 形成“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

9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称,《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本规划是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30 年。”

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我国东北沿海地区,毗邻渤海和黄海,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和葫芦岛 6 个沿海城市所辖行政区域,陆域面积 5.65 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2920 公里,海域面积 6.8 万平方公里,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良。“规划”的发展定位为“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引领东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海洋经济发展合作区”。

“规划”的总体布局要求,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提升大连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渤海翼”和“黄海翼”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作用,形成“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

其中,“一核引领”为充分发挥大连区位优势独特、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资源富集、开放层次较高等综合优势,强化辐射带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建设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发展水平,集聚航运贸易要素,建成高水平开放合作枢纽。而“两翼协同”要求,统筹推动“渤海翼”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和“黄海翼”丹东两翼协同创新、协同改革、协同开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支持“渤海翼”锦州、营口、盘锦三市建设辽河三角洲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推动“黄海翼”大连庄河、丹东东港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一核”与“两翼”优势产业统筹培育、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公共服务统筹布局,促进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的发展格局。“多点支撑”要求,依托重点开发开放平台,推动错位发展、协同互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大连金普新区,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和营口片区,大连大窑湾、大连湾里和营口综合保税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大连、营口和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大连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及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创新体制、激发活力,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

“规划”中“沿海 6 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要求大连重点发展绿色石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培育壮大医药健康、洁净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金融、商贸物流、文旅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规划”要求深化东北亚经贸合作,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机遇,深化与日、韩等国在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积极承接日、韩等国产业转移。加快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大连国际生命科学走廊建设,探索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开展地方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在装备制造、能源电力、农林牧渔、跨境物流、矿产开发等领域合作,加强与蒙古国在基础设施、纺织服装、农业等领域合作。

“规划”要求构建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和营口片区,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新设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以大连金普新区及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等为重点,积极打造中日、中韩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支持大连研究举办海洋经济与产业合作类博览会,发挥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展会平台、论坛作用,促进投资贸易往来和人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