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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贸之美”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留下诗意校园剪影的同时给学生提供一个平台,展示参赛者的专业技能,增进同学们对于校园的情感,培养爱校荣校的良好氛围,记录这个时代的外贸之美,外贸之情,外贸之魂,展现全校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面貌及参赛者的专业技能、观察和审美能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外贸之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国际商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四、大赛方向:书法,绘画,摄影,设计

五、活动要求及评奖方式:

   1.书法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包括硬笔和软笔书法,为大赛期间原创,字体不限,软笔书法建议使用宣纸,最大尺寸不宜超过4尺。硬笔书法建议纸张A3或标准格子纸,如有需要请进行装裱。

   2.绘画作品要求:

绘画作品分素描,水彩,水粉,建议绘画作品高度、宽度在100-120厘米以内,其中素描,色彩作品 宜为4开纸。相应作品分单幅和组幅。附200字以内文字说明。

    3.摄影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图片清晰,不得使用手机拍摄,相应作品分为单幅和组幅,上交打印作品利用Ps制作成30.5*25.4厘米(12寸),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并上交电子作品,附上摄影时间,地点及200字以内文字说明。

    4.设计类作品要求:

设计类作品分为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作品要求符合主题。

    5.参赛者请自留底稿,来稿不予退还。创作必须围绕“外贸之美”的主题,

6.作品收集方式

1125日前交给各学院负责人,各学院经初选后将本单位参赛选手名单及作品统一报到承办单位参加比赛。

7.评分方式

由承办方邀请校内专业老师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

8.奖项设置

各方向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

备注:每位获奖同学都将荣获证书

 

大赛承办单位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18047128559

邮箱:599244025@qq.com

 

 

 

 

国际商学院团总支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