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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平台优化整合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推动学校校、市、省三级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精准定位,持续提升科研水平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能力,加快建设科研队伍,更好发挥平台在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学校将通过充实、调整及整合等方式,对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整合对象

本次优化整合范围包括学校校级、市级以及省级批建的平台,即6个省级、2个市级平台以及14个校级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优化整合的主要目标

(一)提升创新能力。平台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集聚和培养应用性人才,组织开展高水平应用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发展。

(二)强化多方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其他高校联合共建科研平台,鼓励各学院与已有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组织继续加深合作、人员互补共建平台,发挥社会服务效能。

(三)促进资源开放共享。通过优化整合,切实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更好的服务于科学研究创新过程中有关问题和难题的分析,为科学研究提供有效支撑,着力提升平台竞争力。

三、重点工作

(一)各平台对照省级、市级以及校级科研平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分析自身建设与运行情况,从建设定位与意义、建设基础、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运行管理、人员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重新审视平台的发展,查找短板和不足,加快整改提升,并形成优化整合方案。

(二)按照学科发展方向,坚持学科、平台、团队一体化布局,充分挖掘现有研究基础,选准对接需求新领域新赛道,对现有新平台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形成应用研究纵向串联、上下游衔接,研究方向横向并联、交叉融合,汇聚全校创新资源的综合性平台格局。同时鼓励根据学科群内部学科关联共性和平台研究方向的交叉需求,打破学院、学科壁垒,形成应用研究融通发展,汇聚校内校外创新资源的矩阵式平台格局。

(三)各平台归属所依托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要切实承担平台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优化整合的重要性,按照平台有关建设要求,对所属平台进行充实、调整和整合,形成学院优化重组分析报告。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参加优化重组整合平台,于2023年8月10日前填报《XX科研平台优化整合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所属平台自评估报告,于2023年8月15日前填报《XX学院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分析报告》(附件3),并将《XX科研平台优化整合自评报告》《XX学院科研平台优化整合分析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五、重要说明

   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外贸商品结构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基地三个省级平台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的通知》执行,具体事宜与科研部协调。

联系方式:施威   0411-86208740(8042)

 

附件:

1.科研平台一览表

2.XX科研平台优化整合自评报告

3.XX学院科研平台优化整合分析报告

4.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或批建要求

 

           科研部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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