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转发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人员

原则上为参加学校年初组织的选题征集活动的所有教职工,以及去年年初提交选题但尚未立项的所有教职工(详见附件2)。

二、选题范围

原则上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选题库》中的选题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十四五”期间高等教育研究选题指南》(附件3)中的选题。

三、工作安排

(一)提交申报书

各部门需于326日前将本部门所有申报书电子版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高教院)gaojiaoyanjiu@luibe.edu.cn,压缩包统一命名为“部门名称”。每项课题文件的命名方式为“部门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形式审查

由高教院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于329日前反馈审查结果至各部门科研助理等。

(三)答辩事宜

1.时间:330日(周四)14:00 

2.地点:主楼2018

3.参会人:评审小组成员、选题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4.答辩内容:选题负责人以PPTWORD等形式汇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主要内容:核心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主要研究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并接受评委的现场提问。原则上时间为5-8分钟。

5.评委打分:评审小组结合课题组现场答辩情况、申请书质量,对每项课题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对每项课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指导建议2-3条。

6.确定名单:秘书处汇总评委打分及建议,并根据分值确定参加本次申报的5课题名单。

(四)材料完善及再次提交

1.确定名单的5项课题,需结合评委家的建议,修改课题申报书,并于4916:00前由部门科研助理等以部门为单位按之前要求提交至高教院。高教院确认申报书修改情况,对于没有按照答辩达成一致的建议进行修订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申报资格,顺次递进下一位次课题参与申报。

2.未被推荐本次项目申报的课题,需结合评委的建议,继续完善申报书,并做好下一次其他立项单位高教类课题申报的准备工作。

(五)材料上报

由高教院于41116:00前,将最终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转交至科研部孔老师进行统一上报。

四、联系方式

人:鲍计国      孔翔宇

联系方式:高教院鲍老师内线8024  QQ:531417524

                         科研部孔老师内线8042  QQ:5564525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材料.rar

附件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选题库

附件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十四五”期间高等教育研究选题指南

 

 

 

 科研部 高等教育研究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