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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转发,请传达到相关教师,按照立项通知的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各部门要加强立项课题的全流程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期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