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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课题立项及经费报销流程

一、项目立项

1.签订横向课题合同

(1)项目负责人将合同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注:合同必须为科技部四技服务合同

(2)合同审核无误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纸质版(委托方加盖公章),由科研处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2.项目委托方将经费转入学校账户,财务处每周一汇总上一周经费到账情况告知科研处,并于每周二集体开具增值税发票;项目负责人将相关信息录入科研系统(课题组成员务必完整、准确),部门审核。

注: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由各位老师通过横向课题开票二维码自主提交,并将电子版开票信息提交科研处汇总,由财务处统一开具,科研处统一领取并下发。

3.科研处向财务处提交横向课题划拨建账项目,财务处根据科研处提供的立项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4.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科研处在科研系统处理项目结项。

5.验收通过,项目负责人可进行科研经费报销。

项目经费报销

(一)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的资料真实有效;所在部门要担负起审核责任,对不合格发票及时更正,提交票据经得起项目审计审查.

1.单项报销经费5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签字报销即可;

2.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须经部门领导、科研处处长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签字,到财务处核准报销。

3.项目经费(经费低于5万的)建议一次性报销完毕(纵向科研项目有中期检查的,可分别于中期合格以及结项后两次报销)。

(二)操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横向课题)》(附件1),以下简称《报销单》,并将报销票据分类别粘贴在一起。每张票据背后项目负责人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字,不得盖章。

2.《报销单》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粘贴好的报销票据交部门审核,并由部门负责人在报销单下方签字审批。

3.部门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将报销材料每周三送至财务处履行经费报销手续,财务处在当天集中受理项目经费报销事宜。各项票据审核准确无误的,财务处7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工资卡;票据、项目录入信息有误的,报销延后。

三、经费开支范围

1.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必须是非课题组成员,具备同等高级职称;劳务费必须是课题组成员并且无学校发放工资收入的人员;

2.设备费与办公用品区别:一般来说,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其耗材等属于设备,填列在设备费栏目;笔墨纸张、文件夹等属于办公用品,需填列在其他栏目。

(1)纵向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达到学校固定资产标准的,需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库;

(2)横向课题项目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可由研发团队自行组织采购,归研发团队所有,鼓励结题验收后捐赠给学校。

3.差旅费:预付、储值类加油票不予报销。

4.版面费:横向课题如果没有论文发表,不建议报销,不利于项目审计审查。

5.接待费、娱乐场所消费费用、旅游费用以及手机、生活用品、娱乐、健身、医疗、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均不能报销。

四、报销票据注意事项

1.发票各项信息清晰完整,无缺漏(特别是时间和金额),不得涂改;
    2.发票正面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且税号一致(非公章),清晰,其他印章无效;
    3.发票名头必须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车票、通讯类除外),个人名头无效;
    4.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重复计算;
    5.交通类发票:由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应备注“出行人”、“往返地”及“出行时间”或者另行提供出行证明材料;滴滴等在线网约车 发票请附相应行程单(注意时间选择);
    6.通讯类发票:按照各通信公司要求默认打印即可(账期明确),不要混淆个人和学校信息;
    7.增值税电子发票(自行打印)大小与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致。

8.所有报销的增值税发票,负责人报销前一定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查验平台可查询开票日期5年内的发票。

9.目报销经费列支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支出,填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报销单》(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改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至财务处邮箱: luibecw@163.com

注: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每人每月发放金额超过800元财务处会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预缴税额可通过附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预缴税款计算器”计算(附件3)

不明事宜可咨询:

科研处:孔翔宇   0411-86208740(8042)

财务处:耿炎龙   0411-86208796(8088)

 

附件:

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横向课题)

2.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报销单

3.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预缴税款计算器

4.横向课题税额计算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财务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