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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会计学院房静获得“辽宁省优秀教师”称号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23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辽人社函[2023]235号),会计学院副院长房静获得“辽宁省优秀教师”称号。

  房静,教授职称,博士学位。2009年8月至今,历任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财经系专任教师,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长,会计学院财务系系主任、会计系系主任,会计学院教学副院长等职。曾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校级教学技能竞赛(课件大赛)一等奖 、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优秀教师、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女工等荣誉。

  房静同志在14年的一线专任教师和11年的行政工作中,忠诚于教育事业,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对教育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她思想认识到位,政治信念坚定,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积极配合领导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她为人正直,做事公平公正,不计较个人得失,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她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关心学生发展,积极投身社会事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2021年当选大连市旅顺口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兼任大连市欧美同学会旅顺口区分会副秘书长、旅顺口区人大财经工委委员、大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员、旅顺口区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等。

  学院号召,全体教师以她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勇担时代重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房静

复审:姜海

终审: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