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一)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定于11月14-17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考试安排
详见附表。
二、考试要求
1.遵守考场秩序,诚信考试。
2.严禁替考,违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带照片的证明、证件参加考试。
重修考试也是考试重要环节,望各学院做好毕业生考试通知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