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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2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6

各部门:

   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

法》,学校启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2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1年立项应参加中期检查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2020年及以往年度未参加中期检查及中期检查未通过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检查方式

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2021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及以往年度未参加中期检查及中期检查未通过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进情况。

(二)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实质性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项目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成果发表时是否标明“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四、检查安排

(一)教师填报

项目组成员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在“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中上传成果佐证材料(PDF格式)(模板见附件3)。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部门自查

项目组成员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召开中检汇报会,组织专家评审,撰写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部备案。部门自查阶段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将正常开放,各部门可使用系统开展检查工作。

(三)学校抽查

请各部门提前将中期检查汇报会的安排报至教务部,学校将安排专人参加各部门的中检汇报会。同时学校将对各部门提交的中检结果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要求

1.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用于同类同级别不同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

2.各类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能相互作为项目成果用于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必须要具备标志性阶段性成果。

4.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得参加项目结项验收。

5.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6.教务部将对各部门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在中期检查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项目主持人、部门责任。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内容

1)XX部门关于上报2022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模板见附件1)

2)XX部门2022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格式)(模板见附件3)

2.提交要求

1)请各部门于2022年11月30日16:00前将报告和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xfzyxzx@luibe.edu.cn

2)请各项目组于2022年11月30日16:00前在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中完成佐证材料上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光

办公地点:办公楼125室

电话:内线8351/外线86208767

     

附件

1.XX部门关于上报2022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

2.XX部门2022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模板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2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