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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和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6

各学院:

为顺利开展学籍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和档案建设工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9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部门新生学籍信息核对;

11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新生学籍档案建设;

11月28日前:各学院与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完成新生档案交接。

二、工作内容

(一)新生信息核对

1.各学院将2021级各班实际报到学生与2021级学生注册名单(附件1)进行核对,未注册的学生名单请填写“2021级新生补注册信息一览表”(附件2);

2.各学院组织学生对2021级所有学生在附件1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核对学生信息有问题,请填写“2021级新生信息更改情况表”(附件3);

    (二)新生档案建设

新生基本材料档案包含如下内容:

1)学生考生档案;

2)录取通知书;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4)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入学登记表;

6)学生学籍簿。

 

三、工作要求

(一)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籍信息核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于9月29日反馈核对结果。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2、附件3电子版至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邮箱:jxfzyxzx@luibe.edu.cn, 纸质版至董玉华老师处。

  • 档案材料建立及归档要求

1.学生学籍簿,入学登记表,邮寄到的新生档案请新生辅导员本人亲自于10月15日后在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办公楼125室领取不接受其他人员代取。

2.各学院应规范新生建档工作,认真核查新生考生档案,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学生学籍簿、入学登记表等档案材料,确保学生学籍档案规范、完整。

3.各学院请于11月28日前将新生档案所有材料移交至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档案室(主教学楼3006),具体移交时间请提前一天与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边玥婵老师预约。

4.档案材料整理具体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装订成册;

2)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同一学生的户主页和本人页装订在一起,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

3)学生学籍簿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装订成册;

4)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单独装订成册;

5)考生档案,录取通知书,入学登记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袋内,档案袋上所有信息(包括档案袋底部信息)均需填写清楚,编号为学号,方便各位辅导员未来整理档案。

6)档案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完毕之后,应填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新生档案移交目录”,目录纸质版附于班级档案之上,于新生档案移交时交给边老师;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邮箱:jxfzyxzx@luibe.edu.cn。具体文件格式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将直接发送给各学院新生辅导员。

四、联系方式

学籍工作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6203007(内线8251)

档案工作联系人:边老师

联系电话:86208767(内线8351)

 

附件1:大学综合教务学籍管理系统2021级学生注册名单

附件2:2021级新生补注册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21级新生信息更改情况表

 

教学与科研部   

 教学发展与运行中心                                 

                                            2021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