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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积极开展创新研究,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第2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二、评范围

(一)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三、评选条件

    参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字【2018】第31号)的标准执行。

四、评要求

(一)评选组织

1.各学院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论文(设计)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

2.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推优评审会议,严格审核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质量和指导教师资质,为推优工作全面负责。各学院需要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3.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组织评审,报请学校批准和表彰。

4.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销对该学生的表彰,并追究该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学院及负责人责任。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如发现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销对该教师的表彰和奖励,并追究该学生、教师、学院及负责人责任。

(二)评选人数

1.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

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实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总数的1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五、提交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5)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6)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推优评审会议的决议、会议纪要

2.纸质版材料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5)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推优评审会议的决议、会议纪要

(二)提交要求

1.“参评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命名方式为“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电子版命名方式为“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电子版命名方式为“指导教师推荐表--专业-姓名”。

4.各学院于2021年7月7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放在命名为“学院-2021年毕业论文(设计)评优材料”的文件夹中,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振天

电话:86203007(8251)

 

 附件: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5.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