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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实习管理质量,激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在实习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字【2020】第3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优秀实习生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实习生

1.2020年参加校外实习的在校生;

2.2021届参加毕业实习的毕业生。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指导2020年度在校生校外实习的指导教师;

2.指导2021届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

三、评优条件

参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字【2020】第37号)标准执行。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组织

各学院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公示工作。

(二)评选人数

1.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年度实习学生总数的3%;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年度承担实习工作的专任教师总数的5%(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五、提交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1);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附件2);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

4)优秀实习生的全部实习过程材料扫描件(实习三方协议、安全保证书、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总成绩评定表(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提交)、实习期间获奖证明等);

5)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实习期间代表实习单位参加业务技能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2.纸质版材料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1);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附件2);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

(二)提交要求

1. 每名学生的推荐优秀实习生实习过程材料合成一个PDF,命名为“序号-XX优秀实习生评选材料”;

2. 每名教师的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附件2)、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评价表(附件4)和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命名为“序号-XX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材料”;

3.各学院于2021年6月14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放置于命名为“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及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材料”的文件夹中,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振天

 话:外线86203007、内线8251

附件: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推荐表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评价表


5.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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