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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前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落实实践教学计划,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参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年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前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建立的各级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专业实体除外)。

二、检查内容

1.基地建设总体情况;

2.基地年度建设工作计划;

3.基地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4.基地管理制度(基地建立、管理及评价等方面的制度)。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参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质量标准》(附件2)对本部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二)学校抽查阶段

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

教务处反馈检查结果,二级学院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切实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基地总体情况。

(二)各学院要健全基地共建、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制定2021年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填写“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表”(附件3)。

(三)各学院撰写“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前期检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4),梳理基地建设情况,总结建设经验和不足,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前期检查自查报告;

(3)实践教育基地相关制度PDF版;

(4)2020年以来新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书。

2.纸质版材料

(1)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前期检查自查报告;

3)2020年以来新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书(件)。

(二)提交要求 

各学院于 2021 年 4月23日 16 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振天

电话:86203007(8251)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

 

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质量标准  

附件3: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表

 附件4:2021年度XXX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前期检查自查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