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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学生签证办理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0


1、概述

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学校或项目录取,然后才能申请学生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就会为每位申请人提供申请学生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


2、签证说明和申请条件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您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

M-1签证

如果您希望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应申请M-1签证。


*学生无法通过免签计划或访问签证赴美国学习,必须持有学生签证(F或M签证)。不允许持访问(B)签证进行以获得美国颁发的学位或证书为目的的学习。在美国学习的第一步是申请一所SEVP(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认证的美国学校。如果SEVP认证学校接受你的入学,你将注册到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系统(SEVIS)并必须支付SEVIS I-901费用。SEVP认证学校将向你签发I-20表格。收到I-20表格并在SEVIS注册后,你才可以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学生签证(F或M签证)。参加签证面试时,你必须向领事官员出示I-20表格。


3、何时申请

120天规定:新生的学生签证(FM)的签发日期不会早于开学日期前120天。

30天规定: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法规规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课程报到日之前30天内才会被准许入境美国。在规定期间前提早赴美的签注证持有人有可能会在入境口岸被拒绝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国时,请慎重考虑该日期。若您I-20上记载的课程开始日已经过期,或您将无法在该日期前到达美国,请要求您的学校或主办单位在SEVIS系统里更改该日期。

请注意,120天及30天的规定不适用于继续就读的学生。续读生可以在任何时期申请新的签证,只要他们一直维持在美国的身份并且被登录在SEVIS系统里的记录是有效的即可。续读生也可以在下一段课程或计划开始前的任何时期入境美国。


4、申请流程

1步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在线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并提交。

打印确认页。完成表格后,必须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确认页,并在面试时携带。

照片。在填写DS-160表格上传照片,必须符合特定的照片要求。

2步 预约面试

・面试要求:除极少数例外情况,签证申请人都需要进行面试。领事官员有权要求任何申请人进行面试。

・预约地点:应在居住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签证面试。

・等待时间:面试预约的等待时间因地点、季节和签证类别而异,因此应尽早申请签证。

    新生:学生(F和M)签证最早可在课程开始日期前365天签发。但不允许在课程开始前超过30天持学生签证入境美国。

    在读生:只要仍在SEVP认证的学校或机构就读,且在SEVIS系统中状态有效,签证可随时签发。在读生可在开学前的任何时间入境美国。

3步 准备面试

・费用:185美元。如需在面试前支付费用,请缴纳不可退还的签证申请费。若签证获批,还可能需要支付签证签发费(具体视国籍情况而定)。请查阅申请地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网站上的说明,以了解更多关于费用支付的信息。

4步 准备材料

1、护照:有效期必须比预计在美国停留期至少多6个月。

2、非移民签证申请表确认页:即DS-160表格的确认页,需打印并携带。

3、申请费收据:如需在面试前支付,请携带付款收据。

4、照片:建议携带一张符合要求的实体照片。

5、I-20表格:由美国学校签发,是申请学生签证的核心文件。

    ・表格必须有本人和学校指定官员的亲笔签名。

    ・所有学生都必须在SEVIS系统中注册。

6、可能需要补充的支持性文件:详见“5、支持性文件”

5步 参加面试


5、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M-1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我们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 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请点击此处获取研究/学习计划范本。

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 (英语版),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获取简历范本。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签名原件(针对返签学生)。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6、入境美国

请注意,签证本身并不能保证入境美国。它仅允许外国公民前往美国入境口岸(通常是机场)并请求获准进入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在入境口岸拥有是否批准入境的最终决定权。

在入境口岸出示护照、签证和I-20表格后,CBP官员将作出决定。获准入境后,CBP官员会提供入境盖章或纸质的I-94表(入境/离境记录)。

可在CBP网站的“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入境程序”中了解持F或M签证进入美国的流程,以及入境要求、限制(如携带食品、农产品及其他受限制或禁止物品的规定)等更多信息。


7、其他信息

选择性实习(OPT)

选择性实习(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是F-1签证持有人在完成毕业的所有课程要求(不包括毕业论文或同类规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后,可以申请的临时性工作。OPT与学生的学业是相互分离的,OPT时间通常不会反映在学生的课程或学习安排中。学生为OPT申请F类签证时,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学习结束时间可能已过期。但是,上述I-20表必须由学校指定管理人员标注相关内容,表明学校同意学生参加超出常规学习周期截止时间的OPT项目。此外,该学生还必须提交材料来证明USCIS已批准其实习项目或正在申请,出示工作许可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或标注他/她正在申请OPT项目的I-797表均可。

延长停留时间

持F签证的外国学生,必须在I-20表格上所列项目结束日期后的60天内离开美国。

外国学生可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网站在线提交延期申请。可在每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SEVP网站查询如何维持学生身份的信息。

未能按时离开美国将导致身份失效。根据美国法律,身份失效者的签证将自动作废。任何因身份失效而作废的多次入境签证,在将来入境美国时都将无效。

改变身份

如果在美国期间计划有变(例如,与美国公民结婚或获得工作录用),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将非移民身份转换为其他类别。

当身处美国境内时,获得USCIS批准的身份变更无需申请新的签证。若离开美国后再次返回,则必须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与新身份相对应的新签证。

学生在离境之后重返美国

如果学生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五个月以上,将丧失其F-1M-1签证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动与课业相关。出发前,学生们最好事先与学校的指定管理人员沟通,确定其海外活动是否与课业相关。

如果返校学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边检员出示仍在使用期内的F-1M-1签证,而事实上其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已经超过五个月,CBP边检员将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签证为理由拒绝该学生入境。与此同时,CBP还会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请并注销其签证。因此,为谨慎起见,如果学生离开美国从事非课业相关活动的时间超过五个月,在准备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领事馆申请新签证。


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网站及领事馆网站是有关签证信息的权威来源。如果签证内容存在差异,应以上述网站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