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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 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的有关要求,我校现启动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信息报送与更新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专家推荐与报送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我校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推荐工作。推荐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各二级学院需将符合条件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全部上报为专家。

(二)信息填报

二级学院需对原有专家库进行新增、修改信息,以及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具体操作在质量办下发的专家信息表(包括两个标红子表)中完成:①对于删除和修改操作,请各学院在《专家信息汇总表》的第一列对需调整专家标注“删除”或“修改”的字样,并将已修改字段填充黄色②对于新增专家操作,请各学院将新增专家信息填写在《2023新增专家信息汇总表中》。表中信息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参照表格上方第二行填报说明以及表中附件3-1至附件3-12相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于2023年8月24日16:00前提交至质量办工作邮箱:luibe_zlb@163.com。质量办将进行系统上传,最终以专家库下载总表为上报终版,质量办会下发终版汇总表,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汇总表内容,确认无误后将纸质版汇总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9月20日16:00前提交至质量办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学院推荐报送任务,确保专家库报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二级学院要对报送的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数据及材料欠缺或不实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联系方式

工作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联系质量办车老师,内线:8355。

附件:专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