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专业-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提高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学校现启动专业-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

各专业结合专业自身特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长远,统筹考虑,建立的标准要契合行业产业发展最新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专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具有可持续的引领导向作用。

(二)系统性原则

各专业要在相关行业标准及专业技能要求指导下,科学谋划、系统布局、重点突出,挖掘与梳理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行业标准的对应关系,全面系统阐述相关专业类课程行业标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及专业发展中的对应与体现,有效促进专业课程体系优化升级。

(三)操作性原则

各学院在编制专业-行业标准过程中,要在充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使相关群体达成共识,确保专业-行业标准的科学性,促进标准的执行和落地。

    (四) 一致性原则

各专业编制的专业-行业标准中引用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类标准,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附件2)中定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符合“标准化法”要求。

二、编制要求

(一)格式要求

专业-行业标准文件格式要求见范例格式(详见附件1)涉及的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名称、版本编号及相关具体描述内容要准确、简明、严谨。

(二)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23.5.22-2023.6.4

专业经过调研、研讨后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行业标准初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文件初稿电子版提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

2023.6.5-2023.6.11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专业-行业标准初稿提出改进建议,并反馈至各学院

3

2023.6.12-2023.6.25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二稿,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针对二稿提出反馈意见。

4

2023.6.26-2023.7.5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有效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专业-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内线8355。

 

 

 

附件1:《XX专业-行业标准》(模板)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