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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校字[2021]第71号)以下简称“《规定》”),第院教学督导任期即将期满。为保证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二级学院做好本部门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时开展学院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

学院根据《规定》和本部门实施细则中有关督导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部门实际,重点考察职称、专业、教学经验、校内外、专兼职等因素,完成新一届督导组换届工作。要求学院督导组聘任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担任,聘期为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继续完善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制度

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学院督导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如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督导听课管理规定、督导工作规范等。

三、及时整理、归档和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及时整理、归档督导组换届材料,并于3月816:00 前,将本部门新一届教学督导组聘任决定、过程材料、院级教学督导汇总表(附件1)以及部门新制定、修订的督导管理工作制度等(已有的制度不用提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XX学院督导组换届材料,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监测中心,办公楼321室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学校内线 8355, 外线 86203002。

 

附件1:XX学院第四届院级教学督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