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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2022(二)学生评教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16] 28 号)第八条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评教管理办法》(校字[2016] 36 号),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于 2022 年 5 月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组织全校学生分批次进行了网上评教工作,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评教结果《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报告》(见附件)予以发布。

请各教学部门结合报告数据及相关建议,剖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教风建设,促进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