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制、修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促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校现启动编制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文件制、修订的原则

发展性原则

各部门要结合学校“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及部门“十四五”规划,立足长远,统筹考虑,不局限于目录中现有程序和流程。

)实用性原则

各部门要从学校和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程序文件的各项规定应切实有效,按程序文件实施,能确保达到活动或过程控制的目的,能够有效指导相关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全面性原则

从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纲要和审核评估指标入手,设计能够全面覆盖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环节的程序和流程,避免遗漏和缺失。

(四)确定性原则

程序文件应明确规定每项活动过程“何时、何地、做什么、谁做、怎么做、应保留什么记录、依据什么文件等”,以排除人为的随意性

(五)可操作性原则

程序文件的各项规定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可检查性,文字应言简意赅。

二、程序文件制、修订的要求

(一)内容要求

每个程序文件包含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工作程序流程图,做到清晰、全面、科学、可实施、可操作。

(二)形式要求

程序文件格式要求见范例格式(详见附件1)。程序文件中的表述要简明、准确、严谨,流程要清晰、规范、科学,使相关部门便于执行。

(三)进度要求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22.6.7-2022.6.20

各负责部门制、修订各自牵头负责的程序初稿,并将文件初稿电子版提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

2022.6.21-2022.6.27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就程序文件初稿与各负责部门进行沟通,各负责部门针对初稿相关问题进行修订,形成程序文件二稿,提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3

2022.6.28-2022.7.5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对程序文件二稿提出意见,各负责部门进行再次修改,并形成程序文件三稿。

4

2022.7.6-2022.7.11

提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发布程序。

(四)分工要求

各部门制、修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的具体分工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目录(建议稿(详见附件2)。各责任部门作为该项程序文件制、修定的牵头部门,需与该项工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定程序文件内容。

三、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有效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制、修订工作,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沟通,内线8355。

 

 

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程序文件模板

附件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程序文件目录(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