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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按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校字[2022]第15 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学校现启动202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8日-2023年2月28日

二、参评单位

各学院及各涉及质量保障体系项目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内容

各学院和七大项目组要认真总结2021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围绕《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附件1)中梳理出的27个问题,制定本学院或项目组的2021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实施方案。各学院和项目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我评估、自我诊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扎实开展2022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形成2022年的部门自评报告和分项目自评报告。

各学院和各项目组参加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会议,汇报本部门或本项目组评建工作特色与亮点,查摆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设思路。学校形成《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

四、工作重点

1.考察2021年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考察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3.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4.考察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其中以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教学经费投入为重点。

5.考察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其中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运行情况为重点。

6.考察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7.考察教育教学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成果特色。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项目组要认真制定2021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办公室将随时按照整改方案对各学院和项目组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各学院要认真配合学校各项目组的校内自评检查、现场考察、材料调阅等工作。各项目组要积极开展与负责项目相关的调查、检查、访谈、跟踪、评价等工作。

3.请各学院和项目组于2022年4月11日前提交2021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实施方案、2022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计划;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2022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上述材料,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楼321),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

4.请各学院和项目组要注意支撑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电子版)的整理和归档,完整留存以备查。支撑材料目录清单模版参见附件6。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评估中心。联系电话:学校内线8355。

 

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校字[2022]第15号)

附件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

附件3-2021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实施方案模版

附件4-2022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计划模版

附件5-2022年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模版

    附件6-2022年度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清单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