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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二届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24日,学校第二届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主教学楼2018会议室召开。党委副书记李健、常务副校长靳晓光、副校长陈涛出席会议,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校长靳晓光主持。

会议首先通过了“关于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更名的申请”,表决通过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和委员调整名单。听取了2021年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及2022年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发布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报告》。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副校长靳晓光从四个方面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质量意识,使质量意识、质量观念、质量文化深入人心,各部门要能够主动自觉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二要提高质量标准,重构“三四三”标准体系,更新各领域各环节质量标准,特别是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工作标准;三要全面落实质量行动,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总体系到各部门各环节的子体系,全面升级校院专业三级质保体系,提高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四要加强诊断与改进机制建设,通过自查和自纠,强化自省和自律,从质量管理走向质量文化,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