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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机票报销的重要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规定,2024年12月1日起师生出差乘坐飞机,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师生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取得的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电子行程单需要通过学校报销的,购买方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为学校对应开票信息(见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