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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将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分批分期错峰办理年度汇算。5月10日—5月24日为我校的专属办理时间,请教职工尽量在上述专属时间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年度汇算办理,届时财务处将发布具体通知。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财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