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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测政策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 教体艺[2014]5)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基本要求

1、测试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20202021第一学期实习的学生不参加测试)

2、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3、评分标准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见附件)。

4、测试时间:20201023--1127日,各班级具体测试时间按体育工作部通知时间执行。

    5、测试地点: 50米、800米(女)、1000米(男)项目在校体育场进行,其它项目在体育馆的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从体育馆西南门进入)。

6、组织方式: 体育工作部负责测试工作的整体安排与测试,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同学按时参加测试。

关于免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1免测

因存在先天性运动障碍、肢体残疾、当学年有重大伤病,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后向体育部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学生本人在体育工作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并附医院证明材料(复印成A4纸大小,需要提交原件验证),所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后交体育工作部审核(由学院统一收齐院申请表,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以“001--00X”标记,统一交给体育工作部韩兵老师

2 缺考

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测的学生,不予参加补测,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缺考者本学年测试成绩0分。

3、补测

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体育工作部统一组织进行补测,补测工作每年一次,补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违纪处理

凡在测试期间不服从管理、扰乱测试秩序等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按给予相应的处分如若发现替测行为,将扣除双方课外体育考勤记录各30次,同时报学生处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成绩核对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确保各项毕业工作顺利进行,体育工作部将统一计算、汇总学生成绩后通知二级学院。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育工作部进行核对。

考核结果应用

1、学校将对体测成绩按学院进行统计后发给各二级学院。 测试工作组织情况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体育工作年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年终对体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 测试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得分在50分以下的,学校将统一组织训练。

六、注意事项

1、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才能参加测试。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以及其它不适宜参与运动的疾病的学生,严禁参加测试,请按要求办理免测手续。

2、测试前要保证良好的睡眠、保证正常饮食与体力的积蓄,如有熬夜、空腹、感冒、发烧等身体不适情况严禁参加测试。

3、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场地,测试前须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减少运动损伤;800米/1000米跑期间应有意识调整呼吸和步频,控制跑步节奏,测试结束后不能立即停止和坐下,应小步慢跑或走动逐步停止。

4、测试根据个人能力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测试中注意自我保护若出现胸闷、心悸、头晕、恶心、出冷汗、虚汗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测试,联系现场测试老师。

5、测试过程中,学生须携带照片清楚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测试前主动出示证件,不带证件或证件上照片不清晰不能进行测试。

6、测试现场请同学们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爱护测试器材,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学生在查询个人信息时,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与体育工作部联系,以便更正。

  8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测试现场负责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七、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有关文件、通知可到校园网体育工作部网站查询。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务必认真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督促学生提前做好训练和相关准备,届时组织学生参加测试。测试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体育工作部韩兵老师(***********)、孙福成老师(***********)联系。

 

附件:1.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2014年修订)

2.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3.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体育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