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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中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组织开展2018-2019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张铁强

  副组长:高碧聪

  成  员:王洪岩、武健、唐宇、周广迪、楚振宇、田凤龙、刘毅、程宏图、于凤仪、隋佳琳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月7日-1月14日    排查阶段

  2019年1月15日-1月16日   汇总报修阶段

  2019年1月17日-2月24日   整改及总结阶段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的范围包括实验中心全部实验室、实验设备仪器以及公共区域(含楼体外部及周边)基础设施。具体内容按照《实验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检查表》、《实验中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一检查设施的破损(如断裂、脱落、缺失、堵塞等)情况。

  2.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重点排查实验室内水、电、照明等相关基础设施以及实验室内暖气管线情况。请各负责人单独列明排查区域的暖气情况,如锈点、暖气温度等。

 

  四、职责分工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实验中心设施安全检查分工(附件1)开展工作。

 

  五、检查要求

  (一)认真填写《实验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表》和《实验中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表》,填写说明如下:

  1.根据实验室、公共区域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表所列内容进行检查,如检查内容不在所列范围内,请在其他区域内列明。

  2.认真、详细记录基础设施的破损情况,如正常,请打“√”。

  (二)1月14日上午10点前,各负责人将检查表上交至实验室建设科,联系人:周广迪。

  实验室设施安全检查是保障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手段,请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确保中心内外部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检查及整改结果将计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实验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