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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师发展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教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20日,学校教师发展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教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办公楼213会议室召开。执行校长靳晓光、党委副书记李健、副校长王盛出席会议,教师发展委员会21名委员参加会议。教师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执行校长靳晓光主持会议。

会上,根据教师发展委员会章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表决通过了第三届教师发展委员会委员名单。

委员会秘书、人事处处长路平汇报了第二届教师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及新一届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并详细解读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师分类管理办法》《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制定的过程、教师分类管理办法与教职工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

委员会主任委员、执行校长靳晓光解读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的目的、意义、评选原则与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

委员们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师分类管理办法》《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卓越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靳晓光在讲话中强调,各位委员一要深刻理解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这是在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收官之际、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学位点关键之年、审核评估即将开始之时,召开的一次促进教师发展的重要会议,内容涉及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学校发展的未来。二要明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有效落实吕红军校长提出的“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管理与特色兴校”的“三大战略”,打造好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深刻认识人才强校底层逻辑,健全干部成长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质量标准,打造高品质的质量文化,营造良好质量管理氛围,顺利通过审核评估;加强自主管理,进一步培育、凝练、彰显学校特色。三要明确委员的职责要求。提高站位、坚持正确的导向,做到战略性统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努力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等事务上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