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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及落户手续

一、报到手续

1、学院同意接收后,由人事处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访问“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dlgxbys.com),注册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申请签订协议;

3、人事处审核就业信息网上的协议;

4、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盖章(主管部门),地址:一二九街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2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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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联合路100号人才服务中心协议审核窗口盖章(人事局审核);

6、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到其所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7、毕业生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寄(送)给学院人事处一份;

8、毕业生到其所在毕业学校取报到证,与我院签订合同;

9、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合同原件到大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路100号)一楼开具《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

10、毕业生持《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近期免冠照片7张(22张、15张)到人事处报到。

二、落户手续

1、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注册,然后在“审批事项”下选择“人口结构办”,进行户口审批。人口结构办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网上注册申请单);

2、回户口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单(户口在外省的,需先在网上审批结束后,去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3、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落户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学校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学校提供);

4)社保缴费证明(学校提供);

5)报到证;

     毕业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大连市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末婚证明”或公证处作末婚声明公证、结婚登记的出具结婚证;

7)个人声明(附件一,本人手写后签字);

8)户口迁移证;

9)其他。

以上材料准备后交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办理落户。

 

 

 

人事处

201210

 

 

 

 

 

 

附件一:

个人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                    ,为落户大连需要。本人郑重承诺:未在任何地方为任何形式与他人结婚,并无子女。如有与承诺内容不实之处,公安机关有权注销本人的常住户口,并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承诺人:

  201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