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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图书借阅量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促进学院教师、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鼓励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现对教职工图书借阅数量作出如下规定:

1.将图书借阅量纳入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终考核指标,具体赋分标准以考核方案为准。

    2.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图书借阅量需满足以下要求,才可评优定级:

A档人员图书借阅量不低于80/;

B档人员图书借阅量不低于75/;

C档人员图书借阅量不低于70/年。

3.图书借阅量以2013年度考核截止之日、个人在图书馆的图书借阅记录为准。若有其他阅读来源,需由个人提交阅读书目及相应图书的阅读心得体会。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