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附属学校:

为促进科研工作向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准的目标发展,结合学校“百名教师进百家企业”行动要求,根据科研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规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资助经费

一般、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支持团队中的骨干成员结合研究方向,围绕“真”问题开展研究,并能够注重项目应用及研究的长效性。寒假期间没有参加“百名教师进百家企业”行动的二级学院教师,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二)所有科研项目在立项之初应明确成果应用单位,并吸纳应用单位加入课题组或能够取得应用单位的支持。

(三)校级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面向校内已取得博士学位、未获得过此项基金资助的教师;重点项目面向青年博士、中青年副教授;一般科研项目面向中级职称教师;青年科研项目面向中级(不含中级)职称以下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校级科研项目。承担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

(五)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研究项目。吸收3名在校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吸纳学生应来源于考研库中本人指导的学生,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本课题。

(六)各级各类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七)目前在研省A级(含)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目前同时在研各级各类项目3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八)除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外,所有项目类别的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九)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授权专利等。除重要的基础研究项目外,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应用性成果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项目成果来源信息。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项目申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匿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规划项目立项申请论证活页》(附件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电子文档(以“项目名称”命名且为Word2003版)上传。实名电子版《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由各部门汇总后发送指定邮箱。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部门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科研管理与服务中心。

系统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2月16日10:00。

电子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联系人:王庆  秦锋祥  86208740(8042)  

附件: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规划项目立项申请论证活页

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

 

                              科研管理与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