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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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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0]1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投标书》或《申请书》、《活页》、《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或《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等相关电子版材料。(以上文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课题申报时间:2020年3月2510:00(暂定)

三、专项课题、申报资格、资助金额范围、青年申报者的资格等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9《全规办课题申报特别说明问题汇总》。

四、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限额指标,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申报组织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附件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9:《全规办课题申报特别说明问题汇总》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2020年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