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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2010201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10月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或者在此期间撰写但尚未发表的有关职业教育领域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专著等。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学习体会、资料(论文)汇编、教材、课件,以及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类研究成果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要求

1.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科学研究,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2. 申报的成果要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反映当前职业教育的热点和难点,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指导和促进作用。

3. 申报的成果要重点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楚,通顺流畅。

三、申报要求

1. 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2. 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具名申报,非第一作者需经第一作者同意方可申报。

四、申报方式和评选程序

1.申报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各单位负责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初评,并审核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的原件。

2.专著成果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撰写章节内容、证明作者身份的前言、后记或其他文字说明;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供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部内容和封底。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打印三份,并提供电子版。

3.报送成果首页加盖学院公章,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4.省职教学会学术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

五、奖励办法

1.本次优秀成果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成果获奖比例最高不超过当次申报成果数量的60%。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10%20%30%

3.省职教学会将在2011年学会学术年会上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

六、报送事宜

1.申报受理时间:201147日。

2.评奖结果将于20115月在辽宁教育科研网(www.clner.com)上公布。

3.评审费:著作类每项200元,其他类每项100元。

4.报送地点:科研处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