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必须更加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的总要求,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要紧密配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的具体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亟待破解的实际问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研究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目标明确,实而有用,有针对性、紧迫性、可操作性。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课题指南》列出了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题目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自选项目(含青年自选项目)的研究题目和方向未在本《课题指南》中列出,申请人可选择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题目自行申报。《课题指南》所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及辅导员专题选题条目依标注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招标。课题一般在3个月至半年内提交阶段性成果(资政建议),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四、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目通过评审获准立项,申报课题组即可获得上述资助,同时项目所在单位应给予11以上的配套经费支持。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五、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各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度)》填写,其中经济学Ⅰ与理论经济对应,经济学Ⅱ与应用经济对应,文艺学Ⅰ与中国文学对应,文艺学Ⅱ与外国文学对应,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申报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课题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新修订的申请书,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八、各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汇总表》等)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每项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6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复印件夹在原件内;申请书、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录入本单位各申请项目信息的《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Excel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至科研处,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字样,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科研处受理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113,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获准立项的课题组要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要求认真研究,按期提交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价值的资政建议,省社科规划办通过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简报,择优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推进成果转化。资政建议经省社科规划办《社科与决策》采纳的,其成果直接结项。未按期提交资政建议申请结项者将予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最终结项成果的资政建议未被采纳的,其阶段性成果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项目研究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和省社科规划办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结项证书。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此后两年申请新项目的资格。

十、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各单位要切实肩负起本单位项目的组织报送责任,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1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10年修订)》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