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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中“每两年一届以市政府的名义表奖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要求,从20108月起将进行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思想库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理论联系实际,为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特别是大连全面振兴,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理论支持的创新成果评选出来,把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的成果评选出来,把最高学术水平、最具社会价值的,做出重要理论贡献的研究成果评选出来,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社会科学,大连全面振兴,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是对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励。评奖工作由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下设若干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负责本学科研究成果的初评,提出获奖及等级建议,报评委会复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具体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三、评奖原则及奖励等级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新发展,处于学术前沿地位。

3.应用理论研究、对策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点是大连的全面振兴和科学发展带来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4.市社会科学进步奖设置为一、二、三等3个奖级。奖项数额不超过一等奖1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100项。

四、申报成果要求

参加本届申报评奖的成果为200881日—20107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附:

1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办法

2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

3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成果摘要

4大连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填写说明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