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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辽宁省教育厅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我院共获批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项,其中A类项目(重点项目)3项,B类项目(一般项目)7项。

二、项目管理

1.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省级教改项目由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3.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学校同意,报教育厅审批。

三、立项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项目主持单位及主持人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尽快召开项目研究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项目研究要突出创新性、实效性。

附件: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09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